直升机对遇险船舶救援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1-04-26 浏览:801

1.建立联系

遇险船舶与直升机之间联系的途径有:

(1)500kHz(无线电报);

(2)2182kHz(无线电话);

(3)156.8MHz FM(甚高频16频道);

(4)121.5MHz AM(无线电话);

(5)通过海岸电台与直升机建立通信联系。

 

2.联系的内容

(1)报告本船的船名、呼号、船位、所在海域的气象和海况、识别本船的方法;

(2)报告船舶和人员的情况以及需要何种援助;

(3)遇险船舶应确定直升机何时起飞,预计抵达的时间,难船与直升机的联系方式;

(4)提供直升机驾驶人员所需的其他信息。

 

3.遇险船舶的准备工作

(1)驾驶台应根据海况或者直升机驾驶员的要求,尽量控制船舶保持迎接直升机救助的最佳状态。

(2)甲板上的待救人员必须携带无线电对讲机,保持与驾驶台的通信联系。

(3)选择远离船上易燃易爆场所的甲板或舱盖作为直升机降落区,要求半径至少15m范围内无任何障碍物,对在飞机气流影响下会漂浮的物品应给予清除或固定。如有需要,冲洗甲板以防尘土飞扬。

(4)在降落区中央按规定用白色油漆绘上"H"字样的标志。

(5)夜间救援时,在船舶的高大建筑顶部显示红灯,尽可能开启所有照明(尤其是照亮作业区域),但照明不能妨碍直升机驾驶员的视线。

(6)在着落区附近准备好消防设备。

(7)备好救生艇,并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万一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准备好的吊运区作业时,可放下救生艇进行间接作业。

(8)所有人员都应穿着救生衣,戴好安全帽,控制吊钩的人员穿戴好电工用的绝缘手套和鞋子,以防静电电击。

(9)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太平斧、撬棍、钢丝剪、红色应急信号和医疗急救物品等。

 

4.当直升机进入视线范围内时

(1)白天可使用黄色烟雾信号、日光反射镜; 夜间可使用降落伞火箭信号及手持火焰信号,以引起直升机驾驶员的注意。

(2)直升机临近时,升起三角旗或者风袋,为直升机驾驶员显示风向。

(3)直升机即将到来时,应关掉雷达或将其置于待机状态。

(4)甲板上的指挥人员可用下列视觉信号与直升机驾驶员保持联系:

①手臂反复向上、向后摆动,表明船舶准备就绪,直升机可以靠近;

②手臂在头上不断地交叉,表示吊升作业结束。

 

5、大型直升机空中悬停吊升作业

(1)直升机通常采用迎风方式,由船尾方向接近船舶。

(2)船长亲自操船,使船首左舷20-30顶风、船速10-15kn为宜; 若吊运区在船尾以外的其他部位时,使船首右舷20-30顶风航行。双方有联系时,应按照直升机驾驶员的指示操作。

(3)待救人员必须等直升机降下的吊升设备与海水或甲板接触后才能抓握,以免静电伤害。

(4)当吊升设备离开甲板悬空时,可能会产生旋转、摆动,船上人员应引起注意。

(5)救助时应统一指挥,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秩序,便于救援工作安全迅速进行。